洪莉萍
洪莉萍 (1952——),女,江苏省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仲裁员;兼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综治干部培训中心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3—1985年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88年进入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前身)暨上海大学法学院执教,先后任科研处副处长、教务长,并当选院党委委员,1996年任该院副院长至2005年3月调入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止,1997年当选中共上海市委第七届党代会代表;2006年7月调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执教。长期从事国际法、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主讲国际私法、商事仲裁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撰写论著:《当代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个人专著)、《中国沿海开放城市利用外资法律问题研究》(合著),均获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中外投资法比较》(合著),获上海社科院黄亦峰出版基金资助。主持、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课题及市级、校级课题计五项;主编法学教材一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曾获司法部1994 年优秀论文三等奖、上海市律协2000 年优秀论文一等奖、上海市依法治市办2002年法制建设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5年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科研奖等奖项。 先后于1991、1994年获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996年获王宽诚育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