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莉(1972-),女,安徽宿州人,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专业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财富管理研究中心理事。长期致力于商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治研究,对上市公司并购、公司治理、证券发行与交易等问题均有较为深入研究。作为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法治等方面的学者和上市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推动者,多年来主持和参与大量课题的研究,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提供智力支持。作为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特邀的《证券法》修订50名研讨专家学者之一,为《证券法》的修订提供意见和建议。教育部与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和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双千计划”人选。
2012年5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进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商法、公司法、证券法(资本市场法治)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商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等课程。
主要成果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政治与法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法学核心期刊、CSSCI核心期刊10余篇;著作2部,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课题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及上海哲社等省部级课题5项。
主要荣誉有:荣获部级奖项5项。其中,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4)和三等奖(2010),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14),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18),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18)。荣获2014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记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