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发展融资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条件和落实手段,具有更强的时代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客观研判当前中国海外发展融资面临的挑战。长期以来,中国的发展融资已经超越官方发展援助,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方资源并进的良好格局,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受到百年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发展中国家债务风险显著攀升。作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双边债权国,债务问题使我国的海外发展融资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债权安全难保障。一些发展中国家宣布停止偿还外债,出现逾期甚至违约,冲击了我国金融机构资金链安全。二是融资空间难拓展。债务高企制约了我国海外信贷增量空间,成为探讨新项目、推进可持续合作的一大障碍。三是国际压力难回应。美西方频频炒作“债务陷阱论”,就贷款合同条款、债务透明度等问题对我国施压,对华债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政治化和妖魔化。还有一些国家加大施压力度,要求我国在全球债务处理集体行动中让渡更多利益。
合理借鉴国际债务转化的有益经验。以往我国处理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免债和债务重组。其中,对政府间无息贷款予以免债,对其他性质债务主要是开展债务重组。面对当前挑战,上述两种方式均存在一定局限性。因为“一笔勾销”的免债模式不符合我国整体利益,“一拖再拖”的债务重组也无法完全根治债务问题。现在政府和学界也在积极探讨,提出了债务置换、债转投资、债转援助等一系列创新方案,这些讨论都很有益。其中,“债转发展”是一种债务转化的新思路。“债转发展”最早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潮,90年代在巴黎俱乐部国家间普及,美国、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都开展了相关项目,从1987年至2015年处理债务超过26亿美元,受益发展中国家超过30个。发达国家发起的“债转发展”操作,在债权转换上,可由债权国和债务国协商安排,也可以引入多边机构和国际组织,探索商业债权交易和保险增信机制等,为债务国撬动更广泛的发展资金。在出资模式上,债务国可以本币形式筹资,也可以提供土地等当地资源使用权作为补充筹资。在发展项目上,可以支持债务国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不同领域的民生项目。2014年,我曾率商务部工作组专门赴北非、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考察调研了法国的“债转发展”操作,认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债转发展”模式值得系统性研究。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债务转换模式。面对未来几年债务国还款高峰期的到来,我认为,“债转发展”更符合中国实际,为破解当前中国发展融资困境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创新思路,但同时我们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理念和做法,需要形成中国特色的“债转发展”模式。为此,商务部研究院对中国特色“债转发展”新模式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将债务处理和发展援助资金联动转换的创新思路。我们的基本构想是,由债务国按照协议规定的优惠安排,将未偿债务注入两国政府共管的发展资金账户,用于双方商定的发展项目;由我国政府将部分计划内援助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由金融机构承担信贷责任导致的部分贷款损失,并对债务国未偿债务进行冲销,以此形成债务国、我国金融机构和我国政府三方责任共担的新型债务处理模式。这样做,一是让债务国提高偿债积极性和能力,盘活逾期债务,回应其对债务和发展的双重关切;二是缓解我国金融机构的资金压力,化解海外资金安全风险,释放与发展中国家探讨新业务的信贷空间;三是让我国政府有更多可用于发展项目的资金,以更充沛的资源和行动力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支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面对后疫情时代全球发展新格局,更加健康和有活力的发展融资模式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课题,需要跨学科、多视角合作研究,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建言献策。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本文系作者在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世界经济学会2022国际发展论坛——“可持续的发展融资与国际发展合作”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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