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年变局背景下,国际发展特别是主权发展融资有很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比如,中国的机构以什么身份参与债务重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重组?多边机构对主权债务是有一定保护的,对商业机构的债权是没有保护的。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MDB)怎样参与债务重组?我们认为,MDB应该参加债务重组。
世界银行改革和债务重组有关系。现在世界银行要扩大它的影响力,扩大它在债务重组问题上的发言权,是通过增资即直接注资,来扩大其资产负债表,还是通过降低资本充足率来扩大其影响力?美国优先的方案是降低资本充足率,这样不用注资,不用改变股权结构,世界银行也可以发挥很大的影响,美国继续保持其控制力。但显然这种做法并没有体现新兴债权人的话语权,而且与此同时新兴债权人还可能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平衡的方案。
同时,私人部门如何参与债务重组?事实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债权主要体现为商业债权。私人部门通过金融市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融资,获得了更高的收益率,但是也承担了更高的非主权风险。因此把私人部门拉进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如果私人部门不参与进来,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重组是个问题,尤其是对有的国家来说,私人部门甚至是最大债权人。这时候更加需要私人部门的参与。
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徘徊在债务危机的边缘。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二十国集团(G20)平台上的一些做法。但这些举措远远不足以解决发展中经济体的债务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私人部门的参与不足。
我们看到,2021年8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了6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SDR)的分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资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用来支持一些债务国。另一方面,由于主权信用评级较低,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借款。但如果特别提款权被用来提高这些国家的信用评级,就可以撬动私人部门的投资来缓解债务国的流动性问题,缓解一些暂时性冲击带来的影响。
我们建议,对于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暂时性债务冲击,可以使用特别提款权来为其增信,从而撬动私人部门的投资来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步,国际多边机制。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向债务国提供SDR优惠融资。首先,IMF以某种方式筹集到一笔闲置的SDR资金,并将其注入到某个信托工具中,以优惠条件贷给有需要国家以帮助其进行债务重组。所有债权国、债务国可以进行双边或多方协商,以公开透明、市场化原则向IMF申请SDR贷款。
第二步,债务国获得抵押品的增信从而发行新债。以中国作为债权国为例,债务国将获得的SDR兑换成人民币来购买中国发行的特别零息国债(或国开债)。债务国以持有的零息国债作为抵押品,在我国在岸债券市场或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国际抗疫合作债券”,从而置换选定的债务。在拥有优质抵押品的情况下,债务国发行债券的评级可以得到提高,并获得国际投资人认可,从而获得相对较低成本的债券融资。
第三步,将新发债获得资金与原有存量贷款进行置换。在置换前,由我国和相关方参考G20和IMF多边机制原则,与债务国就置换涉及的期限、利率达成协议,对债务结构进行优化,降低其总体债务本息支付负担。在操作过程中,我国金融机构原来给予债务国的美元债可以转化为人民币计价债券。人民币还款可通过相关的协议安排或者IMF的SDR基金来设计实施方案。
这样一个与共同框架一致的信用增强计划,将缓解流动性压力,减少债务风险,同时避免道德风险。更重要的是,它将撬动私营部门积极参与债务重组进程,并增加用于发展筹资的资源。除了费用和佣金,根据我们团队的同事估计,与无担保债券发行相比,该计划可以为典型的债务国节省30%—50%的利息成本。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根据在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世界经济学会2022国际发展论坛——“可持续的发展融资与国际发展合作”上的致辞和主题演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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