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通过上海市档案局审批

文章来源:档案馆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18 浏览次数:470

2020618日,我校成立档案馆。根据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我校档案馆应制定本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施行。

2021120,《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工作方案通过上海市档案局审核批准(沪档审[2021]3号)。

《细则》共二十二条,对我校档案馆的收集范围、档案整理移交的时限和质量标准都做了明确要求。同时以附件的形式详细列出了档案馆接收单位(部门)名单以及各单位、部门应移交的档案门类。

《细则》的制定实施,对于我校进一步扩大档案馆收集范围,优化馆藏资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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