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教职工办理户籍等证明友情提醒

文章来源:保卫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次数:183

寒假将至,为方便户籍在我校集体户籍内的教职工因出国(境)、房产交易、贷款等原因,需开具户籍等证明的(户籍证明有效期30天)请假期前至古北校区保卫处(行政楼418室)进行办理,联系电话021-52067302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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