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
(1)区域合作理论研究。这是本项目的理论基础,主要探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的背景、目的、作用和发展趋势,以及机制的对称性、复杂性和有效性问题。
(2)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现状评估。近几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全面开花,发展双边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除了继续促进投资经贸领域的合作外,双方在互联互通、绿色创新、地方、人文等方面也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机制。同时,鉴于所有的中东欧国家都是欧盟的成员国或潜在成员国,发展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也可以全面对接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合作框架。
(3)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分析。首先,中东欧国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战略整体,更非政治经济实体,双方合作面临“一对十六”的难题。其次,尽管双方经贸合作持续升温,但多数中东欧国家未与中国建立伙伴关系,双边关系呈现“经热政凉”的格局。再次,在谋求与中国发展(经贸)合作的同时,中东欧国家对华政策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罗马尼亚、匈牙利、塞尔维亚等国发展对华关系的意愿比较强烈,波兰、捷克等国倾向于“只经不政”,还有一些小国的对华政策目标不明确。另外,双方在政治、经济、人权、涉藏、对华武器禁运以及一些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认识存在分歧。
(4)优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发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同时面临机遇和挑战,双方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要求中国进一步优化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简单来说就是既要与中东欧十六国普遍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又要选择一些重点合作对象作为突破口,同时兼顾与该地区次区域组织的合作,以此带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整体提升。
2、基本思路和方法
基本思路: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现状出发,运用区域合作理论分析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并就优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提供建议。
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通过研读国内外学术文献和官方网站的权威资料,梳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历史和现状,并对中国与中东欧十六国的关系进行归纳分类。
(2)比较研究法。比较中东欧十六国的对华政策和立场,为优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国别和区域政策提供经验上的依据。
(3)统计分析法。搜集并整理中东欧国家的相关统计信息,为优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提供数据上的支持。
(4)案例研究法。通过研究中国与中东欧代表性国家(比如中国的某个重点合作对象)关系的发展,揭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3、重点难点
重点:(1)用区域合作理论分析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及其带来的挑战。(2)中国应对这些挑战的政策选择。难点:(1)区域合作理论对合作机制不对称性的研究。(2)中东欧十六国对华政策的差异性。
4、主要观点
(1)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正处于冷战结束以来的黄金时期,但双边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问题也日益凸显。
(2)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表现在中国在双边合作中“以一对多”,双边关系“经热政凉”以及中东欧国家多元化的对华政策。双方需要妥善处理和管控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3)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中的不对称性对双边关系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中国可以因势利导,优化对中东欧国家的区域和国别政策。比如,把握双方经贸合作的积极势头“以经促政”,从而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全面健康稳定发展;优先发展与重点合作对象的关系,或者与中东欧次区域组织建立联系,以点带面,形成联动效应。
5、创新之处
(1)与既有研究多聚焦双方合作的成果不同,本项目重点研究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的不对称性问题。
(2)与既有研究多将中东欧国家视为整体不同,本项目强调中东欧国家内部的差异性,主张优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国别和区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