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大学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发稿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197

主要内容:

受前苏联教育体制的影响,冷战期间中东欧国家的高等教育是科层制和政治化相互建构。其显著特点是层级高度分化、规则繁琐、过于形式化,高等教育系统所需的自主性和专业化消失殆尽。所体现的优势则是能集国家之全力迅速培养出行业专业急需精英人才。中东欧国家的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始于20世纪末的泰姆普斯(Tempus)计划。随着欧盟加快东扩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认识到应尽快采取适当并且有效的措施以应对东扩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引导这些国家进行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才能使相关国家完成经济转型,以及加速其民主化的进程,以利于与欧盟其他高度发展的成员国相接轨。泰姆普斯计划始于 1990 年,此计划希望由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行动以支持其改革过程,同时也帮助其他相关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泰姆普斯计划主要目的在于鼓励欧盟其他相关国家的高等教育改革。这些国家大部分是中欧、东欧等国,使其认识到高等教育对重建经济及政治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在欧盟提供各国高等教育合作的同时,也加深欧盟与这些国家经贸的关系,并且促进对彼此教育领域了解及合作关系的加强。

近年来,在波洛尼亚进程框架下,中东欧各国纷纷意识到要提高高等教育培养质量,必须在大学治理上加强力度,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高校的治理权。为了保障高校自治,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高校治理的理念与权限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立陶宛将高教育机构治理的理念写入了国家宪法,以宪法的形式保障高校在学术、行政、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的自主权限。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宪法和高等教育法中都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治理的原则。克罗地亚科技活动与高等教育法也确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治理原则。2.吸引“合作伙伴”参与教育管理过程。大学治理的过程,是国家微观放权、宏观协调的过程,也是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管理的过程。如,立陶宛所有法规、细则和部级法令都是在相关部门讨论同意的基础上制定的。此外,教育科学部还成立了由大学、学院、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和其他部委及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起草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3.重视大学生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根据斯洛文尼亚新的法律文件,高等教育评议会和学术团体中学生成员至少应占到五分之一,而且大学生还将在新的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评价委员会中保持五分之一的席位。2001年斯洛文尼亚还成立了学生事务委员会,用以协调大学生的学术与社会问题。立陶宛高等教育法规定公立高等教育机构自治团体(大学理事会或学院的学术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0%的代表来自学生。

中国的大学治理过程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代,大学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改革开放初期,政府简政放权、扩大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市场经济时期,期间大学具有法人地位,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建国初期,中国的大学治理重点强调了党委在大学治理的作用和地位。到了改革开放初期,大学治理模式有了新的探索,大部分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少数大学探索“校长负责制”。市场经济时代,公办大学一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成为中国大学治理的基本构架 。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立大学治理变革在大学与政府权力关系层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大学获得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然而,大学内部治理依然沿袭旧制度,形成了有限的大学办学自主权被大学校长和党委书记垄断的集权化治理模式。导致中国公立大学存在决策权与执行权不分、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脱节、权力与责任的失衡等诸多问题。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完善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由此给我国大学治理带来了新的命题,如何进一步明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范围,健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有机分工、彼此合作、相互制约的协作机制。实现从“行政管理主导、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管理重心适度下移”的管理模式转变,是我国大学治理变革所面临的重要使命。

当前,中国提出要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然而学校的组织构架和管理构架不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不符,大学的制度能力明显落后于国外同型大学。大学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评价机构无论从理念还是职能都需要进行转变,推进大学治理,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制度环境。

 

研究方法:

本研究综合运用了以下两种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中东欧大学治理以及我国高校治理等一系列文献的研究,总结中东欧大学治理的内在机制,对比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模式。文献的主要来源有:①中外学术专著;②中文学术期刊,如《中国高教研究》、《比较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及《教育评论》等;③英文学术期刊,如《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and Management》、《Review of HigherEducation》以及《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等;④各国大学与学术组织网站以及历次会议官方网站。

2、比较研究法:本文选取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以及斯洛伐克等国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在大历史背景下对大学治理发展进程在中东欧国家以及部分欧盟国家、推动国与接受国实施情况进行对比研究,从而分析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与本土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

   

研究思路:

本课题的主线是以中东欧国家以及我国的大学治理构建的对比为视角来解读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变革进程的发展历程以及其目前的实施情况,从而分析高等教育一体化与本土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

结合中东欧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转型背景,本课题首先分析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改革进程的内在动因,得出大学治理变革的历史必然性;然后对中东欧国家大学治理变革进程的推进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之后从政治与市场这两种不同的教育治理制度分析大学治理对高等教育变革产生的影响,总结中东欧国家在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出现的问题与难点,进而梳理总结我国大学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利弊以及需要改革的着重点,最后提出本研究的观点和得出的相关结论。

 

重点难点:

1)因为时间精力及地域的限制,本项目将只能对中东欧部分国家进行分析,,一定程度上带有提供信息式的研究性质,希望能够给对中东欧高等教育有一个较为综合全面的了解,从而给我们一个对照,启发我们一定的思考,带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待时机成熟,在以后的研究中将继续对其他各国进行全面考察与分析。

2)高等教育范畴涵盖各个领域,我国大学治理的变革更多是集中公立教育,因此本项目将集中研讨中东欧及我国公立大学治理范围。

3)重点是在政策解读基础上,对促进我国和中东欧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提供一定参考意见,提炼对我国大学治理改革具有参考价值的行为和举措。

   

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中东欧国家大学治理模式并不拘泥于某一特定模式,由于历史发展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中东欧国家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既借鉴了前苏联高等教育政治模式的经验,又吸收了欧盟诸强大学市场模式的长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培养管理体制,对我国大学治理的转型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期望通过深入研究中东欧国家大学治理模式,总结中东欧国家大学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和问题,进而形成适合于我国进行大学治理变革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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