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9 浏览次数:403

答:支委会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及其意见。

党支部听取党小组的意见,但这不是发展党员必须的程序和手续。

凡是团员准备列入发展对象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开展“团推优”工作,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包括主动递交思想汇报情况,入党积极表现情况,表率带头作用情况等),由团支部团员无记名投票推选。

党支部以公示或其他形式(如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支委会讨论通过。支委会形成统一意见,明确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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