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陶立峰,女,1977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南昌,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进入我校工作。现为法学院教师,拟任法学院副院长。 简历: 1994.09--1998.09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8.09--2001.07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1.07--2002.07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2.07--2005.0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09--2004.06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4--2007.1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讲师 2007.11--2011.07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2011.07--2012.09上海恒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2012.09--2013.0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2013.0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其间:2015.10--2016.0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挂职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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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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