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pubdate:2015-11-23views:120

  • 公告附件如下:
  • 附件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 附件二: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doc
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6年1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
 本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名,各学院限推荐1名,由所在学院评审后推荐上报科研处(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我校限报1名, 由人文社科部负责推荐上报科研处(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请各学院(部门)尽快确定上报人选,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只接受由各学院(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上报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见附件1),可从本通知后直接下载;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正反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申请者可参考“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科学填写课题申请书。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2月4日16点前,送交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进行公示。 
3、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丁占胜;联系电话:67703220  邮箱:kyc@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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