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2021级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结合金融管理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依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本科生,学生应在第二学期十四周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第三学期开学初经学校审核同意,被批准转专业者编入所转专业二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学分认定。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的;
⑵曾受过处分的;
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⑷经学校审核确认不适合转专业的。
⒉有下述情况之一,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被批准转专业者自下一学期起编入所转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原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
⑴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⑵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⑴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⑵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⑶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
⑷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⑸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⒊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予以优先考虑。转专业次数仅限一次。
金融管理学院共有6个本科专业接受转专业学生,具体条件如表1。
表1:金融管理学院接受2021级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专业 | 接收计划人数 | 该专业要求条件 | 考核方式 | 录取办法 |
金融学 | 5人 | 经济、管理类专业;绩点3.5以上;数学、英语平均分85分以上。 | 面试 | 择优录取 |
财务管理 | 4人 | 经济学、管理学和理学专业;非中外合作专业;任一学期绩点不低于3.5。 | 面试 | 择优录取 |
金融工程 | 5人 | 经济学、管理学及统计学专业;学分绩点在3.15(含3.15)以上;微积分(B级以上)课程总评80(含80)以上;英语(课程总评80以上)。 | 面试 | 择优录取 |
保险学 | 5人 | 经济学、管理学及统计学相关专业,对保险学有浓厚的兴趣。 | 面试 | 择优录取 |
资产评估 | 5人 | 经济学、管理学及统计学相关专业。 | 面试 | 择优录取 |
投资学 | 5人 | 经济学、管理学及统计学相关专业。 | 面试 | 择优录取 |
二、办理流程
⒈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本专业及转入专业的情况,如遇困惑,可前往学生事务中心“职业生涯个体咨询”窗口进行个体评估。
⒉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种类型的学生,须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页面上提交申请,符合第2、第3种类型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⒊学院根据教务处初审名单,根据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学院的面试。
⒋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名单和发布面试通知,由金融管理学院本科教指委及接受转入学生所在系负责本科教学的系主任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5.学院对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未收到异议的名单,通过OA系统报教务处。
6.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以转入年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三、附则
⒈本实施细则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⒉本实施细则由金融管理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2年4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