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长三角金融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六个坚持”方法论,扎实做好长三角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献计献策。研究院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研究的主攻方向,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及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实践问题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智库。根据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现状,研究院拟对相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在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2.本校其他学院教师或其他高校和机构的有关专家学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足够的时间从事项目研究。须邀请至少一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在编在岗教师作为项目组成员。
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项目的类别分为指数类(对应项目申报指南中的1-4)和专题类(对应项目申报指南中的5-9),指数类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万元,专题类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2万元。
三、投标要求
1.投标者可按本招标公告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投标,同时鼓励项目申报人紧扣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自主选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须突出具体问题,以问题为导向。
3.要树立鲜明的创新意识,在具体的框架设计、技术路线、研究方法、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突破。
4.本次中标的项目需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研究院将于2023年12月底召开中期评审会,具体日期将提前一周通知。
5.投标人只能参与投标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投标2个项目。项目指南中每个项目原则上只确立1个投标人中标,自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立项。
四、结项要求
1.指数类项目
① 提交2份成果要报,其中须有1份获省部级领导批示;
② 于《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重要媒体发表指数排名及相关研究成果;
③ 3万字以上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研究报告。
2.专题类项目
① 提交2份成果要报,其中须有1份获省部级领导批示;
② 于《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重要媒体发表相关研究成果;
③ 2万字以上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研究报告。
五、署名要求
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长三角金融研究院。
六、其他说明
投标者须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请发送至:gyun1019@163.com;联系人:耿芸;联系电话:021-67703580。
研究院将及时安排专家评审与立项事宜,并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研究委托合同,凡拒绝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附件1. 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长三角金融研究院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长三角金融研究院项目申报书.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长三角金融研究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