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国际贸易法》教材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7 浏览次数:474







 
 

20141213日,法学院召开《国际贸易法》教材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会议邀请到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法学院名誉院长周汉民教授、复旦大学陈治东教授、苏州大学陈立虎教授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高永富教授、邓旭副教授出席并发言,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黄洁副教授主持。

此次《国际贸易法》教材编纂由周汉民教授和邓旭副教授担任联合主编,是在周汉民教授主编的1995年版的《国际贸易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次修订编纂。与会专家从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及国际贸易法教材编撰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角度进行了研讨。周汉民教授指出:首先,《国际贸易法》必须详尽地涵盖所有难点和焦点问题,要将三大国际贸易谈判的进程与状况纳入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内。其次,该教材要考虑贸易与投资的结合。再次,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法学院学生进行民主调查,以此提高教材的可读性。最后,要注重课程设置以及任课教师的安排。高永富教授主要从五个方面讲述了国际贸易法教材编写中的问题,分别是国际贸易法教材的基本情况、教材编写的基本架构、教材编写面临的挑战、国际贸易法中的三大问题以及在教材编写过程中需要认真处理好的几个关系。陈治东教授主要从大学在我们国家的整个教育过程中肩负的使命、法律服务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法律服务市场对教材的需求以及编写教材应以卓越法律人才建设为出发点这几方面谈了国际法教材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关系。陈立虎教授认为教材编写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即国际贸易法的范围、教材适用对象、教材结构、继承和创新、基础和延伸的关系、教材的可读性以及要在教材中体现中国声音、中国表现。邓旭副教授就教材编写情况进行了说明,提及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法教材需要确保中国立场清晰、体系清晰、方法论清晰;确保基本概念准确、基本规则准确、基本制度准确;处理好国际贸易法与前置课程内容的关系、国际贸易法与相关学科课程内容的关系。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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