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活力团支部”法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9 浏览次数:195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共青团“活力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各团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团委综合考虑申报支部的情况,研究决定推荐以下支部为“活力团支部”法学院名单:

    行管1401、法学实验班1501
公示日期:10月29日-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至博闻楼102辅导员办公室咨询李伟铭老师。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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