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6年度本、专科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213
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的文件规定,我校2016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我院人数(全年级159人)测算如下:
类别
本科生
法学院
校级优秀毕业生
15%(含市级)
24(含市级)
市级优秀毕业生
5%
8
(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优选,如教委对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作了最新规定,将以教委规定为准)。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以下材料:
1、市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请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请于2016321日(周一)12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打包发送至fengyujing@suibe.edu.cn,邮件名称“市/校优毕+班级+姓名”。

三、评审流程
1、3月21日12点前完成个人申报,由学院汇总后下发候选信息,各班开展民主推荐(按各班人数比例);
2、3月22日汇总各班推荐情况;
3、3月23日上报法学院领导班子评审,确定名单后公示。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学工网链接:http://xsc.suibe.edu.cn/show.aspx?info_lb=627&flag=573&info_id=3293)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工网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本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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