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的文件规定,我校2016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我院人数(全年级159人)测算如下:
(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优选,如教委对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作了最新规定,将以教委规定为准)。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以下材料: 1、市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请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请于2016年3月21日(周一)12点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打包发送至fengyujing@suibe.edu.cn,邮件名称“市/校优毕+班级+姓名”。 三、评审流程 1、3月21日12点前完成个人申报,由学院汇总后下发候选信息,各班开展民主推荐(按各班人数比例); 2、3月22日汇总各班推荐情况; 3、3月23日上报法学院领导班子评审,确定名单后公示。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学工网链接:http://xsc.suibe.edu.cn/show.aspx?info_lb=627&flag=573&info_id=3293)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工网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本地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