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的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我院人数测算如下:
类别 | 本科生 | 法学院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15%(含市级) | 33(含市级) |
市级优秀毕业生 | 5% | 11 |
(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优选,如教委对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作了最新规定,将以教委规定为准)。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5年3月11日12点前交以下材料:
1、市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在学工网下载),电子版发送到fengyujing@suibe.edu.cn;
2、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fengyujing@suibe.edu.cn。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学工网下载http://xsc.suibe.edu.cn/show.aspx?info_lb=627&flag=573&info_id=3293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工网下载http://xsc.suibe.edu.cn/down.aspx?info_lb=603&flag=376
3、《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