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做好我校2017年爱建特种基金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2017级新生除外。
二、评定名额
(一)本专科生:80人;奖励金额为:一等奖5人(2500元/人),二等奖20人(1000元/人),三等奖55人(500元/人)
(二)研究生:27人;奖励金额为:一等奖2人(2500元/人),二等奖5人(1000元/人),三等奖20人(500元/人)
(三)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1、本专科生推荐名额
学院 | 一、二等奖 推荐名额 | 三等奖 推荐名额 | 学院 | 一、二等奖 推荐名额 | 三等奖 推荐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6 | 13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5 |
金融管理学院 | 7 | 14 | 会计学院 | 3 | 6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3 | 7 | 会展与旅游学院 | 1 | 3 |
法学院 | 2 | 4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1 | 3 |
2、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院 | 一、二等奖 推荐名额 | 三等奖 推荐名额 | 学院 | 一、二等奖 推荐名额 | 三等奖 推荐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1 | 4 | 会计学院 | 2 | 4 |
金融管理学院 | 1 | 2 | 会展旅游学院 | 0 | 0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1 | 3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0 | 1 |
法学院 | 1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0 |
工商管理学院 | 0 | 1 | 贸易谈判学院 | 0 | 0 |
另每个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作为未分配名额竞争候选人,由评审小组以排序的方式从中选定2名研究生为剩余未分配奖项的获得者。
三、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院在申报前必须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四、评审相关规定
具体见附件。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爱建奖学金个人申报表》、《学院汇总表》于2017年12月27日15:00前,纸质版《个人申报表》一式一份贴好照片随附个人奖状、证书复印件,交至法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电子版《个人申报表》、《学院汇总表》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称“爱建+本科/研究生+姓名”。
填表要求:内容准确、全面、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