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毕业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次数:337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级毕业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依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经贸大办〔2017〕269号)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三、参评对象:

2015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工作要求:

(一) 参评资格:学费缴纳问题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为准。

(二)材料提交: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法学院

2018年2月2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