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赴海外交流学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现将《2018年秋季赴海外交流院校信息表(本科生)》(见附件1)公布,法学院将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选拔工作。
关于该项选拔工作的补充要点: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 申报要求:学生申请时,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和学校,以及是否接受调剂。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原沪贸院办〔2010〕61号)。
报名学生需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注意:平均绩点栏统一填写中文成绩平均绩点,不可以填写出国成绩绩点)。
4.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有意者于2018年3月12日12:00-13:00期间,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信息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法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博闻楼102)。
2018年3月12日13:00前将将报名《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申请信息表》电子版提交于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中标明“姓名+本科+申请学校”。
5、学校从2017年开始,设立专门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的项目,相关要求及材料递交事宜见附件4-6。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同上。
关于SAF项目,请通知学生根据附件1内容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不用递交材料。
附件1:2018年秋季赴海外交流院校信息表(本科生).docx
附件4:关于开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6: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法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