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赴海外交流学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现将《2019年秋季赴海外交流院校信息表(包括研究生)》(见附件1)公布,法学院将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选拔工作。关于该项选拔工作的补充要点: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 申报要求:各学院学生申请时,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和学校(不可同时填报多所)。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
报名学生需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注意:平均绩点栏统一填写中文成绩平均绩点,不可填写出国成绩绩点)。
4.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有意者于2019年3月4日18:00前,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交换生申请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并于2019年3月5日(周二)12:00-13:00期间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递交至法学院辅办(博闻楼102室)。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3月11日在国际交流学院网站(//www.whaleread.com/sis)进行公布。
5.学校从2017年开始,设立专门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的项目,相关要求及材料递交事宜见附件4-6,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同上。
关于SAF项目,可直接与SAF的负责老师对接,直接咨询相关部门,无需参加我校此次组织的统一选拔。
附件:
附件1:2019年秋季赴海外交流院校信息表(包括研究生).doc
附件4.关于开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6: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法学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