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我为资助代言”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组织推荐等工作。
一、活动目的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鼓励广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利用暑假回家乡回母校,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大手牵小手,有效搭建从高中到大学学段之间的资助衔接,促进高校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培育获奖受助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对象及名额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是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10名。
三、活动安排
1. 组织推荐
各学院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要求推荐“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候选人上报校学生处,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推荐名额 | 学院 | 推荐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金融管理学院 | 4 | 会计学院 | 2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3 | 会展与旅游学院 | 2 |
法学院 | 3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2 |
2. 评选方法
候选人设计一份资助宣传活动方案并制作PPT,包括宣传形式、宣传内容、手中人群,可行性分析等,也可介绍受助人物故事(自己或身边人)以及求学、受助经历,评委会将通过策划展示的方式,评选出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3. 工作要求
(1)推出的候选人应是各学院优秀学生的典型代表。
(2)推荐材料包含《“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见附件1)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9日16:00前,纸质版材料(附件1)交至法学院辅办(博闻楼102),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宣传方案PPT)发送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
四、表彰及荣誉
1. 颁发“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证书;
2. 校优秀宣传大使将推荐至上海市,参与“市级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3、优秀企业实习机会获得优先推荐。
附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docx
附件2:2019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xls
法学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