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赴海外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5 浏览次数:747

2020年秋季赴海外交流学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合作交流院校名单及选拔要求见附件1《关于启动2020年秋季赴海外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请示》,现根据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启动选拔工作,法学院将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选拔工作。工作要点如下: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申报要求:学生申请时,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和学校(不可同时填报多所)。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

报名学生需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赴海外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赴海外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注意:平均绩点栏统一填写中文成绩平均绩点,不可填写出国成绩绩点)。

4..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附件2、3、5、6无需盖章。

5.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有意者于2020年3月22日18:00前,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赴海外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赴海外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注明“2020秋季国际交流+姓名+学号”;《项目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纸质版)在开学后根据后续补充通知提交至法学院辅办(博闻楼102室)。

6.录取学生在办理申请、签证等手续后,实际出发将视届时疫情情况,并遵照我国和到达国的法律法规执行,请学生注意行程的不确定性。

7.学校从2017年开始,设立专门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的项目,相关要求及材料递交事宜见附件4。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5。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6。

另:报名SAF项目的学生,可直接与SAF的负责老师对接,无需参加我校此次组织的统一报名和选拔。

  


附件:

海外交流附件1-6.rar


法学院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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