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2020级新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
我校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名额为4名,法学院拟推荐1名同学参评。
三、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定标准
(一)当年在籍的本科生及硕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所需材料
(一)纸质版《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随交一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二)《2020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三)拟推荐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
六、评定截止日期
请有意申报同学务必在7月13日(下周一)上午10点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标注“宝钢+姓名+学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附件2:2020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
法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