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621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

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

(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合作交流院校名单及选拔要求见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请示》,现根据相求启动选拔工作,法学院将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选拔工作。工作要点如下: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申报要求:各学院学生申请时,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上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和学校(不可同时填报多所)。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生管理办法(暂行)》。


报名学生需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附件2和附件3,注意:平均绩点栏统一填写中文成绩平均绩点,不可填写出国成绩绩点)。

4.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20109日中午12前,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赴海外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赴海外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注明“2021春季国际交流+姓名+学号”,同时将纸质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赴海外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博闻楼102杨扬老师处。

因选拔时间紧张,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截点上报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1012日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www.whaleread.com/sis"进行公布。


5.已经通过学生处认定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申请海外交流助学金的,请填写《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另:报名SAF及其他自费项目的学生,可直接与SAF或自费项目的负责老师对接,无需参加我校此次组织的统一选拔。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赴海外交流生(包括研究生) 选拔工作的请示

附件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

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表)

附件4: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法学院

2020930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doc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xlsx附件5: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6: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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