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选拔工作即将展开,合作交流院校名单及选拔要求见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选拔工作的请示》,现根据相求启动选拔工作,请各位同学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选拔工作。
关于该项选拔工作的补充要点:
1.定向学生选拔要求:指定学院选拔的项目,由学院按照规定自行完成选拔。
2.申报要求:学生申请时,请填写《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和《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需注明申请的国家/地区和学校(不可同时填报多所)。
3.操作流程:有关学生国际交流文件请参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暂行)》。
4.时间节点和提交材料:请各位同学于2021年3月25日(本周四)上午11:30前,将报名汇总表《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学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注明“2021秋季国际交流+姓名+学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递交博闻楼102办公室(杨老师处)。因选拔时间紧张,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截点上报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3月30日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www.whaleread.com/sis)"进行公布。
5.已经通过学生处认定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申请海外交流助学金的,请填写《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海外交流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附件: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秋季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包括研究生) 选拔工作的请示.docx
附件3:赴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生申请信息表(学院汇总用表).xlsx
附件6: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暂行).docx
法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