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沪经贸大委〔2017〕118号),现将2020-2021学年校“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学年
2020-2021学年
三、评选条件
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
四、材料上报要求
(一)9月28日下午14:00前,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和推荐材料(A4黑白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仿宋_GB2312,行距22磅,2000字左右),纸质版交至博闻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专业+校“优良学风集体”申报材料。
(二)推荐材料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班级信息、建设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数据支持(班级成绩暨及格率)、建设方向、获奖情况等,切忌写成活动总结。
法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