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4 浏览次数:1083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工作要求和学校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2022届应届研究生。

根据2022届各学院应届研究生的人数测算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各学院实际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市级

校级(含市级)

国际经贸学院

10

30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7

20

金融管理学院

6

18

法学院

9

26

工商管理学院

3

11

会计学院

9

29

会展旅游学院

1

2

统计与信息学院

4

12

贸易谈判学院

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合计

51

154

各学院原则上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人数比例分列指标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资格参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

()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凡无法按期参加20223月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没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参加20223月份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或因其他因素等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优秀毕业生,将依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材料及时间节点

请有意申请同学2022227周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2022届法学院研究生优毕申请材料清单目录》(附件4以及附件4中材料电子版提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22届研究生优毕评选材料”。

2022228日(周一)中午12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正面备注“姓名+22届研究生优毕评选材料交至博闻楼102杨老师处。附件4 清单中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提交材料需保持一致。


附件: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附件4:2022届法学院研究生优毕申请材料清单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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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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