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沪经贸大办〔2021〕236号),法学院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需完成1篇学术论文并撰写1份研究报告;市级以上项目论文需公开发表。
2.创业训练项目需撰写1份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需撰写一份创业报告,同时需达到一定经营规模且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实体运营。
各类项目的具体建设要求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二、申报范围
1.此次申报以2020级、2019级学生为主,鼓励2021级学生申报。
2.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未通过结题验收以及延期结题的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建设时间
自获批立项时间起至2022年11月。
四、申报流程
1.学生按申报项目类型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到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其中“项目所属一级学科”4位代码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
2.请有意申请者2022年3月5日(星期一)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法学院教学秘书钟林老师办公室(博闻楼203),电子版发至邮箱:zhonglin1222@163.com。
3.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后,于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前将拟推荐项目的《汇总表》以及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x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doc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项目).doc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实践项目).doc
法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