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法学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结合实际情况申报。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法学院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评选条例》规定,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5%;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15%(含市级)。根据毕业生人数测算,法学院实际分配名额如下:
市级优秀毕业生:9人
校级(含市级)优秀毕业生:26人
二、评选要求
详见《评选条例》规定。
三、评选材料及时间节点
采用学生自荐方式,符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自主申报,各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4月30日(周六)12:00前打包发送至:yuankun.wang@foxmail.com,邮件标题:市/校优毕+姓名+专业,附件请在文件名后+姓名,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提交材料清单(因疫情,均为电子版):
1.登记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
2.汇总表:《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注意请将各类别奖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3.支撑材料:个人所有相关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奖项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