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2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2022级新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
我校2022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名额为4名(含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各学院可择优推荐0-1名。
三、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定要求
(一)近三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所需材料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随交一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二)《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三)拟推荐学生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六、评定截止日期
请有意申请同学于7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uibelawsac@163.com,纸质版材料于开学后9月12日16:00前交至博闻楼102(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内容需要一致)。
附件:
附件2: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
法学院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