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应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无不及格科目,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四)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法学院 | 1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学院 | 名额 |
法学院 | 31 |
(三)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
学院 | 名额 |
法学院 | 2 |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审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2021-2022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等。超过申请规定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评。所有佐证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二)学院评选
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请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电子版申请表格及2021-2022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等于9月12日20点前发送到suibelawsac@163.com(所有附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班级+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9日8点前填写表单https://jinshuju.net/f/Q2wjK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7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