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58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并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青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 参选要求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

 5.品德修为高尚,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学术学业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被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2年。已获得往届“‘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申报方式

 1.请有意申请的同学,2023年2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参评人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事迹材料纸质版(第三人称,A4黑白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距22磅,3000字内)一式一份,交至博闻楼102。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申请者把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表(附件1)、事迹材料及5张生活照(能够体现积极向上、自信健康的精神风貌,非自拍照,以学生姓名命名)于2023年2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年级+“思源之星/自强之星”参选材料。


 备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在时间要求内提交,过期申请不予接受。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评人报名表.doc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参评人信息汇总表.xls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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