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5%;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10%(不含市级)。根据毕业生人数测算,法学院实际分配名额如下:
市级优秀毕业生:8人
校级优秀毕业生:17人(不含市优)
二、评选要求
详见《管理办法》规定。
三、评选材料及时间节点
采用学生自荐方式,符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自主申报,各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16:30前打包发送至:fangxin@suibe.edu.cn,邮件标题:市/校优毕+姓名+专业,附件请在文件名后+姓名;纸质版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16:30前交至博闻楼102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登记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汇总表:《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无需提交,注意请将各类别奖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3.支撑材料:个人所有相关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照汇总表奖项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纸质版(原件一份)。
附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doc
法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