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103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5%;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10%(不含市级)。根据毕业生人数测算,法学院实际分配名额如下:

市级优秀毕业生:8人

校级优秀毕业生:17人(不含市优)


二、评选要求

详见《管理办法》规定。


三、评选材料及时间节点

采用学生自荐方式,符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自主申报,各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16:30前打包发送至:fangxin@suibe.edu.cn,邮件标题:市/校优毕+姓名+专业,附件请在文件名后+姓名;纸质版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16:30前交至博闻楼102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登记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汇总表:《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无需提交,注意请将各类别奖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3.支撑材料:个人所有相关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照汇总表奖项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纸质版(原件一份)。



附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管理办法.doc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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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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