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委及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资助育人,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感恩知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优秀学生,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受奖助学生,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代表。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6.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7.热心资助工作,熟悉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自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三、申请流程
1.有意申请的学生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23年5月16日13:00前把电子版表格发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博闻楼102办公室。
2.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集中组织推荐学生进行答辩选拔,通过面试最终确定30名受资助学生为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5月30日前,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建立信息库,组织专题培训并颁发聘书。
附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