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5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并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青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参选要求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

(5)品德修为高尚,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学术学业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被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3年。已获得往届“‘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评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不超过10名。学校将从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四、申报方式

1.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2.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4317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备注为:年级+姓名+2023年度思源之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于2024318日中午12:00前交至博闻楼102

1报名表(附件1):推荐参选人基础信息表,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获得时间须为2023年度。

2Word版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事迹真实,文字规范,标题凝练。事迹材料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参选人电子照片:包括参选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参选人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以竖屏为主。

五、评审组织

1.初评推荐。各学院评选出推荐人选。

2.确定候选人。党委学(研)工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3.终评答辩。党委学(研)工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候选人现场答辩的方式确定2023年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附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doc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信息汇总表.xls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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