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国浩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新《公司法》解读系列活动成功启动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276

3月7日,由上海对外经贸⼤学法学院、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国浩律师学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办,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特别⽀持的“国浩论道之新《公司法》解读系列活动——《公司法》修订与外资企业架构调整”活动在国浩律师事务所成功启动,与会近90位外资企业代表、法务同⾏等深⼊研讨新法实施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法务实践的影响。我院院长乔宝杰,教授代表殷洁、陶立峰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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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法学院校友李强律师进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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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宝杰院长在开场致辞中,介绍了法学院的历史沿革、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他还结合公司法的修订与外资企业架构调整的亮点浅谈感受,并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在主旨演讲环节,我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殷洁以“新《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强化与不足”为题进行主旨分享,他阐述了新《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强化,并提供了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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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陶立峰以“新《公司法》视野下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扩张与限制”进行主旨分享,她分享了“新《公司法》视野下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扩张与限制”,并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探讨了外资企业在新《公司法》视野下的双重身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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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国浩“一带一路”业务委员会主任、我院校友黄宁宁律师以“新公司法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进行主旨分享。他对“外商投资立法”进行了回顾,随后通过讲解“从三资企业法过渡至新公司法的衔接安排”,对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分析,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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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修订,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公司治理实践的深刻反思不仅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融入,同时在激励创新、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增加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还着重规划了国际投资和商业合作的新格局,也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院将以此次新《公司法》解读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浩律师事务所等法治实务部门深度合作,不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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