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沪经贸教〔2024〕116号)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沪经贸大办〔2022〕66号)(简称“《学校实施办法》”),现开展法学院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推荐名额
根据法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情况,法学院推荐名额为7个。
二、推荐程序
(一)学院向2025届法学院本科毕业班学生公布《学校实施办法》(附件1)和《法学院2025 年度推免遴选工作细则》(附件2)。
(二)2025届毕业生自愿下载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将相关说明材料、成绩证明、推荐材料等于2024年7月10日前提交辅导员闵时涛老师(min_st@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学院于2024年7月31日前学院审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次序,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推免遴选工作细则
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