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系党支部与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法庭支部联组开展党纪学习并签约共建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次数:132

6月17日下午,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法庭党支部联组开展党纪学习,并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绍奇,佘山法庭庭长、支部书记杨剑萍,佘山法庭副庭长姚伟勇,法学院党委书记黄静,法学院院长乔宝杰,法学院副院长李磊、王诚,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邾立军以及两个支部的党员代表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杨剑萍以“山中竹”党建品牌为主线介绍了佘山法庭支部发扬和创新“枫桥经验”,设立法官工作站、“板凳法庭”就地化解基层矛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案例。

邾立军介绍了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作为学校第三批示范党支部,围绕“七个有力”要求,加强校内外党建联建、以“典亮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学系学科和教育教学事业“一融双高”等方面的举措。


黄静在签约仪式讲话中提出,期待两个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各自发挥资源优势,推动党建资源互联互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的交流培养,着力构建共建新模式,发挥“1+1>2”合作效应,搭建起法治人才培育和司法实践能力提升的平台。希望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教工支部加强同佘山法庭在学术科研、学科建设、协同育人、党建交流、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合作,学习借鉴好“枫桥经验”的工作理念,实现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金绍奇在签约仪式致辞中提出,松江法院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精神,已经进行了共建,现在下属的两个支部的合作签约,也是对该共建的进一步落实,有助于发挥党建共建品牌力量。两个支部共建有很多合作空间,法院基层治理非常需要院校的支持,期待双向奔赴,协同培养人才,推动党建联建成果显著。


乔宝杰院长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司法机关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希望两个支部将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定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路径,通过党建共建,让法院走进校园、让学生走进司法实践,共同推动法治人才高质量培养。


最后,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两位支部书记共同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


签约前,杨剑萍亲自带领参会人员参观和讲解被称为“沪尚新‘枫’景”“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佘山法庭的建设情况,带领大家深刻感受佘山法庭“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历程。


签约仪式后,李磊为两个支部党员讲授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关于“遇危不救”处分条款的党纪专题微党课。


本次签约是民商经济法学系教工党支部合作的沪上第三家法院党支部,支部通过扩大党建朋友圈,将不断深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学院人才培养,为法治教育和服务法治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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