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
二、申报名额
我院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名额为1名。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要求
(一)近三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所需材料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和所填奖项的获奖证书电子版和纸质版;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二)《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请有意申请的同学8月30日中午12:00前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纸质版材料于9月8日报道日16:00前交至博闻楼102办公室。
附件:
附件2: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