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校“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沪经贸大委〔2017118号),现将2023-2024学年校“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学年

2023-2024学年。

三、评选条件

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

四、材料上报要求

(一)请有意申请的班级于923中午12:00前,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推荐材料(A4黑白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仿宋_GB2312,行距22磅,2000字左右)交至博闻楼102,电子版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班级校“优良学风集体”申报材料;

(二)推荐材料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班级信息、建设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数据支持(班级成绩暨及格率)、建设方向、获奖情况等,切忌写成活动总结。


附件: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良学风集体”评选办法.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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