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20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以下简称《推免章程》)要求,特制定法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学院简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涉外法律教育传统。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校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法学院是“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085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和“上海市第四期本科教育高地”,2020年荣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2022年成为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23年成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基地。

法学院2010年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等学术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23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研究生,2024年取得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法学院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以上海“五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对于涉外法治人才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具备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层次、高素质涉外经贸法治人才,长期坚持并形成了“国际化、实务化、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特色。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余人,是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国际视野宽广、对学生尽心负责的教师队伍,学生评教结果位居全校前列。专任教师100%具有博士学位,55%具有高级职称,毕业于国外及港澳地区名校以及具有海外访学经历的教师50%以上。法学院建立了由“外籍教师+国内教师”构成的全英语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和“专任教师+外聘教师”构成的实务化教学团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1

(030109)国际法学

2

(030105)民商法学

3

(030107)经济法学

4

(0301Z1)知识产权法

5

(030106)诉讼法学

6

(0301J1)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

7

(035102)法律(法学)

8

(035101)法律(非法学)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对。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

(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与本科专业或报考研究生学科专业相关,署名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五、申请程序

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六、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与时间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具体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复试时间:第一批次推免复试于2024930日(周一)进行,复试结束后如仍有推免计划,法学院将于2024108日(周二)组织第二批次推免复试。

 ()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综合工作-常用下载-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课面试二项内容。复试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5年硕士推免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复试参考书目》。

(三)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复试考官根据推免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复试考官独立打分的平均值为推免生复试的最终成绩。学院根据最终成绩,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监督复议

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243

联系邮箱:fxy_info_enquiry@suibe.edu.cn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如已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撤销更改待录取通知。

(三)本细则内容如有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本细则由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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