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
管理及使用规定
1.使用部门或单位在获准使用多媒体及多功能教室后,应在申请登记的使用时间和场所内活动,不得擅自更换使用者、场地、设备等,并尊重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作。
2.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教室设备,有特殊需要时,应与信息中心人员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
3.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在教学周期间,原则上周一〜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不安排非计划内教学之借用。
4.本校学生举办的各种讲座等活动需使用多媒体教室,应由相关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员在借用申请上签字,经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5.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应立即将设备及环境复原,并及时通知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