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是一个成员驱动的国际组织。无论成员作为申诉方还是被申诉方,都是成员推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方式。如果没有争端解决机制,WTO可能不会有大问题,但是肯定有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撇开经济角度,WTO应该欢迎更多的申诉方和被申诉方。
我国应该坚持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正如中央强调的,要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多边主义在过去给全世界带来了利益。特别是对于拥有较小实力的国家,多边主义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多的权利。去WTO中心化的趋势是危险的,未来几年,作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都必须采取措施减缓或消除这种去WTO中心化的浪潮。
当然,对多边贸易谈判而言,短期内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似乎不可能。在中短期内,各方努力的目标应该是为恢复多边贸易谈判探寻可行的改革方案,做好制度上的准备。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重新恢复WTO在国际经贸治理平台的中心地位,应为首选的国际经贸政策选项。这是因为,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在多边平台上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开放中实现经济福利的递增,那么,在大区域主义里,面临的风险不一定更小。
有鉴于此,中国应以长远的眼光、开放的心态、积极的态度对待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应清醒认识到,未来的若干年,是多边贸易谈判孕育变革的过渡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应继续坚定地支持多边贸易体系,同时按照自己的国家利益建设新型开放型经济体系,通过国内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试验性措施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应对高标准、全覆盖新型国际经贸、投资准则风险的能力。
——转载自《解放日报》财经版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