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全日制法律硕士(J.M)(法学)(国际经济组织人才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贸易谈判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770


2020级全日制法律硕士(J.M)(法学)(涉外法治与国际组织人才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法律

所属院系:贸易谈判学院(与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共建)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充分结合法学与经济学的复合优势,以法学的基本原理、方法、手段为研究工具,解决我国参与国际经贸治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参与国际经贸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学生毕业后具有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毕业生相当的法律素养,具备未来进入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和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5年。

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的学习年限累计不超过2年。

三、专业方向

涉外法治与国际组织人才方向。本方向依托国家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法律职业和相关行业法律实践的需求设置,旨在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涉外法律和国际组织领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职业技能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必修课19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践训练课程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名师讲座2学分。具体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

采取本校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和校外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指导法律实务方面课程的教学与管理、研究生专业发展。

法律实务方面的选修课程、法律实践训练课程,由具有教学能力的法律职业人士/本校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

法律专业课程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所有课程教学注重教材或教学资料的课外阅读(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

采用多途径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着重培养学生符合法治发展方向、适应法律职业需求并且经过强化的实践能力。

实习实践原则上从第四学期开始,如在第四学期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并经过导师同意的,可以提前实习。

六、科研要求

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法律实务研究项目,参加校内外相关专题讲座和学术沙龙,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务与应用能力。具体科研要求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突出问题意识,形式上主要为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

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学位论文的具体写作要求参见《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附表:课程设置表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开课部门

1

2

3

4

5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位课)

2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Legal Systems of the World

1





18

1

法学院/实务部门

高级英语口语与写作


2




36

2

外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


1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位基础课

国际经济法

4





72

4

贸易谈判学院

世界贸易组织法

3





54

3

贸易谈判学院

民商法


4




72

4

贸易谈判学院

WTO经济学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选修课

法律实务

专业选修课

国际公法和私法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国际组织法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货物贸易规则与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服务贸易规则与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国际投资法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


3




54

3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国际商事仲裁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竞争法律与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区域贸易协定和自贸港(区)法律与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法律文书写作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跨专业选修课(最少选修2学分)


国际贸易实务


2




36

2

经贸学院

资本运营专题


2




36

2

工商管理学院

税法与税收筹划


2




36

2

会计学院

企业与公司法



2



36

2

法学院

金融法



2



36

2

法学院

商法



2



36

2

法学院

合同法



2



36

2

法学院

国际金融研究



2



36

2

金融学院

跨文化管理专题



2



36

2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2



36

2

经贸学院

名师讲座

不少于12次讲座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实践必修课

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贸易谈判文案写作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教学讨论课


3




54

3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非诉法律实务



2



36

2

贸易谈判学院

/实务部门

实务实习

6个月以上

6

实务部门

毕业论文

不低于2万字

5

贸易谈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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