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课程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强化办学特色,规范本科讲座课程的开设与管理,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讲座课程目的
(一)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视野。
(二)强化学生专业课程教学与企业实践的结合。
(三)提高学生人文素质。
(四)活跃学校的学术和文化氛围。
二、讲座课程类型
本暂行规定所规范的讲座课程主要包括三类:
(一)全校性讲座。指纳入教学计划综合素质模块,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人文素养的讲座,包括学术讲座、专业知识讲座和学生综合素质讲座,由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基础部等部门组织落实。
(二)专业基础讲座。指纳入专业教学计划,旨在夯实学生的学科、专业基础的讲座,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主任落实。
(三)专业方向(课程)讲座。指列入课程教学方案,旨在强化学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的讲座,以课程(部分课时)为载体组织进行,由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根据需要安排。
三、讲座课程主讲人资格
讲座课程主讲人原则上来自于校外,主要为:
(一)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
(二)国内外社会知名人士、高级政府官员。
(三)跨国公司、大型国有、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四、讲座课程费用标准
根据讲座课程的不同类型,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国内讲座主讲人报酬:
(一)全校性讲座每次(3课时,下同)最高报酬3000元(含讲座课2600元,交通费400元)。
(二)专业基础讲座每次最高报酬2000元(含讲座课1600元,交通费400元)。
(三)专业方向(课程)讲座每次最高报酬1500元(含讲座课1100元,交通费400元)。
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等讲座主讲人的报酬及相关费用由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外省市讲座主讲人在沪期间因开设讲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另计,但需事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报实销。
讲座课程费用标准按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后调整。
五、讲座课程组织程序
(一)经费预算
在学校年度预算内列出讲座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预算资金以专项经费方式分别划入科研经费、课时费和学生经费管理范围。讲座课程费用根据讲座类型不同分别从以上经费栏目中列支。其中,全校性学术讲座费用从科研经费中列支,全校性专业知识讲座、专业基础讲座和专业方向讲座费用从课时经费中列支,全校性学生综合素质讲座费用从学生经费中列支。
讲座专项经费的使用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开设申请表》设定的程序进行。
(二)讲座题目设定与专家聘请
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相关部门负责。
全校性学术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科研处负责,全校性专业知识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教务处负责,全校性学生综合素质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学生处和基础部负责。
专业基础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二级学院和专业主任负责,专业方向(课程)讲座题目的设定与专家聘请由任课教师负责。
讲座负责部门或任课教师确定讲座题目和主讲专家后,须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开设申请表》,列明外聘专家相关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汇总到教务处报批。哲学社会科学的讲座内容和主讲人情况须事先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三)讲座专家的管理
凡受聘担任我校讲座课程的校外专家,纳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范畴,统一管理。
教务处根据讲座负责单位制定的讲座课程开设计划汇总讲座专家名单及相关信息,并将信息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办理兼职教师聘任的相关手续。
(四)场地落实
讲座所需教室或会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般情况下,全校性讲座和专业基础讲座所需的教室或会场由教务处根据讲座负责部门或任课教师提供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开设申请表》予以安排确定,其中全校性讲座规模以500人为宜,专业基础讲座规模以年级专业学生数为宜;专业方向(课程)讲座随堂开展,讲座规模以授课班人数为宜,在上课教室内进行。
特殊情况下,如因时间等因素造成的教室或会场冲突的,教务处可另行安排教室。
(五)车辆安排及交通费支付方式
外校专家来校原则上应乘坐学校班车,费用从讲座报酬的交通费部分中列支;特殊情况下,如需要使用轿车,由讲座负责单位向校办申请,校办负责车辆安排事宜,车辆费用从讲座报酬的交通费部分中列支,标准为200元/次(包含轿车接和送)。
特别重要的讲座专家的接待标准,由分管校长制定方案,从讲座专项预算经费中另行列支。
(六)通知宣传
讲座负责单位于每年6、12月前制定下一学期讲座课程的开设计划,并汇总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发送到宣传部、讲座负责单位和支撑单位。凡全校性讲座,由宣传部制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期全校性讲座汇总表》,并于每学期开学后逐月通过校内媒体公布。讲座举办前一周,由宣传部通过海报、校园网公告、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讲座名称、主讲人及其简介、讲座时间和地点以及面向对象等内容。专业基础讲座和专业方向(课程)讲座的通知和宣传工作由讲座组织单位负责。
讲座负责单位和支撑单位共同落实讲座组织的相关工作,讲座频率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与教学计划的规定开设,讲座的举办和落实应严格按讲座开设计划执行。
六、讲座课程考核及学分认定
全校性学术讲座、专业知识讲座和学生综合素养讲座以学生自愿参加为主,专业基础讲座由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举办,由专业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方向(课程)讲座由任课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参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课程学生手册》是学生参加学校各类讲座的活动记录。学生听完四个全校性讲座或专业基础讲座,并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课程学生手册》,经教务处认定,即可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的综合素质或专业讲座1学分,具体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专业方向(课程)讲座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由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示,作为学生平时成绩一部分记入总评成绩。
讲座学分绩点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它
除讲座课程费用标准外,校内教授开设讲座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研究生讲座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管理。
八、附则
本暂行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校性讲座学期汇总表》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课程学生手册》
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内容登记表》
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座开设申请表》
附件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全校性讲座学期汇总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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