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参加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的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工商管理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0 浏览次数:112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在进入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阶段,需要遵守学校与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针对在第六、第七学期通过学校或学院选拔参加海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其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还需在出国前后遵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毕业论文写作
1、学生需领取论文资料袋(内含毕业论文指导手册),并与学院签定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委托指定联系人(受托人)、所有时间节点的签字和纸质版材料递交、明确知晓相关管理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等。
2、学生应明确了解学校和学院当年的论文管理规定和各项工作日程安排,并与辅导员、论文指导老师等建立并保持良好沟通。
3、如果学生5月初不能回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需在4月初提交申请报告(电子版),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采取网络视频答辩形式或延期答辩;
4、鼓励学生修读海外交流项目所在院校的“毕业论文”课程,该课程成绩合格,可以替代我校的毕业论文成绩,需学生本人回国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学分与课程的认定手续。
二、毕业实习
1、学生需领取毕业实习资料袋(内有实习周记本、介绍信和回执、实习表现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评阅表等),并与学院签定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委托指定联系人(受托人)、所有时间节点的签字和纸质版材料递交、明确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等。
2、学生应明确了解学校和学院当年制定的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及其它相关通知,并与辅导员、实习指导老师(与论文指导老师为同一人)等建立并保持良好沟通。
3、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应积极参加非课堂学习之外的社会活动(含企业实习、社区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需作好记录,结合整个海外学习阶段的学习生活经历以周记的形式提交。学生还需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内容为海外学习的总结感悟等。学院对其毕业实习成绩的认定标准与未参加海外交流的同学一致。
以上规定自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海外交流生的其它管理规定参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生管理办法”执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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