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用自贸战略确立亚太经济主导权

作者:陈子雷  时间:2013.7.1

    近年来日本已逐步改变了谈判策略,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希望通过中日韩FTA、东盟10+6、日欧EPA和TPP等多方谈判博弈来制约各方对手,为自身赢得谈判筹码,迫使对手在谈判中作出最大让步,以确立其自身对亚太经济的主导权和规则制定权。

    近年来,随着世贸组织多哈谈判陷入困境,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受到严重阻碍。为了摆脱这一困境,部分国家开始转而寻求以双边为主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希望通过深化双边或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来推动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关系。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目前全球实际运作的200多个区域内自贸协定,其中一半以上是进入本世纪以后签署和生效的区域内自贸协定。随着北美和欧洲两大自贸区的建立,对于构建亚太自贸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谈判话语权和自贸规则制定权,近年来亚太各国围绕自贸区建设提出了很多设想,部分已经得到落实并生效。在众多的设想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国积极倡议的东盟+中日韩自贸区(10+3)和日本极力主张的东盟+中日韩印澳新(10+6)等方案。为了在这场战略博弈中提高自身的话语权,2011年东盟各国领导人在东盟峰会上通过了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方案。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在亚太的经济利益,美国也另立门户,开始加入并主导泛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TPP)的谈判。至此,围绕亚太自贸区建设开始呈现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国家多方博弈、共同参加自贸规则制定的格局。我们看到,虽然这些方案主要以中、美及东盟为核心展开,但是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日本却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亚太自贸战略颇为引人注目。

    目前,日本和世界各国总共签署了13项自贸协定(FTA)和经济合作协定(EPA)。其中,除了和东盟10国以外都是双边协定。从日本的自贸战略来看,以亚洲金融危机为转折点,之前其主要在WTO的多边机制下进行贸易合作机制。其后日本则开始调整策略,围绕地区和双边积极推动自贸区建设。从2001年开始,日本经过前后5年的谈判,和新加坡签署了代表东亚最高层次的经济伙伴协定(EPA)。此后,日本以此为版本,加快了与部分国家谈判的步伐。由于除农产品等部分敏感产业以外,日本的主要工业品已基本实现自由化,平均关税率也处于较低水平。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确保其在贸易磋商中赢得主动,日本主张以EPA为主轴来推动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从日本过去所采取的谈判策略来看,主要依据“效率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最大限度保护国内市场和敏感产业部门的前提下,寻找和自身产业结构差异化程度较大、经济开放度较高和经济规模较小的国家来建立双边经济伙伴关系。

    近年来,随着中国和东盟FTA的启动生效,以及美国“重返亚太”战略布局的实施,日本也开始相应调整其国家战略。从自贸战略的角度看,近年来日本已经逐步改变了谈判策略,开始扩充谈判对象、范围和内容,并从以往比较注重小规模、小范围、高层次推动双边经济伙伴关系的做法向“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法转变。这一做法表面上看似为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实际上是希望通过中日韩FTA、东盟10+6、日欧EPA和TPP等多方谈判博弈来制约各方对手,为自身赢得谈判筹码,迫使对手在谈判中作出最大让步,以确立其自身对亚太经济的主导权和规则制定权。日本认为,如能推动东盟10+6来应对东盟10+3,不但可以扩大自贸谈判的对象国,还有利于拓展自贸谈判的范围和内容,从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等角度来制约中国,以获取谈判的规则制定权和决策话语权。同时,为了配合美国实施“重返亚太”的战略布局,日本除了在军事上不断强化美日同盟关系,遏制中国崛起外,在经济上也积极参加美国主导的“TPP”谈判。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测算,和加入美国主导的“TPP”相比,建立中日韩FTA可以给日本带来更大的经济福利。尽管如此,日本还是冒着牺牲本国农产品、医疗及社保等领域的风险,主动寻求加入“TPP”谈判。笔者认为,日本对于自贸战略的调整是其整个国家战略转型的一部分。为了应对新的“关税同盟”,中国也需要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争取开展多方谈判,尽早赢得谈判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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