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应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无不及格科目,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四)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3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2 |
金融管理学院 | 3 | 法学院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会计学院 | 1 |
会展与传播学院 | 1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1 |
合计 | 13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25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32 |
金融管理学院 | 40 | 法学院 | 31 |
工商管理学院 | 18 | 会计学院 | 12 |
会展与传播学院 | 13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25 |
贸易谈判学院 | 1 | ||
合计 | 197 |
(三)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国际经贸学院 | 5 | 3 | |
金融管理学院 | 5 | 法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2 |
会展与传播学院 | 1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2 |
合计 | 22 |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审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在9月9日16:30前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2021-2022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根据辅导员通知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名标注:国奖/上奖/励志+学号姓名+年级,逾期视为放弃。
学院材料汇总时间:
各年级汇总材料截止时间:9月12日10:00前
励志奖学金,于卓老师tudouyuzhuo@163.com
国家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吾木提老师476815960@qq.com
(二)学院评选
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0日之前将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汇总表填写说明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
2022年9月7日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