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定原则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实践能力出色,发展潜力突出;
(六)须提交一封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深入的了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一)处于休学期间或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
(二)出现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或未按时注册情况;
(三)第二次参评时重复使用第一次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
(五)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五、评选名额
国际经贸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共计11名,分为“定向名额”和“竞争名额”。其中定向名额10名,竞争名额1名。
六、评审程序
(一)申请(2022年9月6日—9月11日)。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初评(2022年9月12日—9月25日)。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形成定向名额和竞争名额(选送)。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结果须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环节中需把学生的科研成果、奖学金等信息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本学院定向名额和竞争名额(选送)报送研工部。
(三)复评(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研工部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竞争名额进行评议;成立“复评小组”,对各学院定向名额和竞争名额结果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提交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四)审核(2022年10月8日—10月21日)。评审领导小组对复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2022年10月25日前)。研工部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总结评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七、提交材料
(一)学生申请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2,可暂时不提交,待初评后补交);
3.《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仅提交电子版);
4.《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见附件5)
5.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复印件(已用做上一年度成功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请勿提交,提交扫描件,原件备查)。
(填写说明:所有附件的文件名请勿修改;所有word文档请勿改变格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应填完至“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可由校内导师填写。)
(二) 请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9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含扫描件)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
2020级:luyicong000@163.com
2021级:baidandan@suibe.edu.cn
邮件主题及文件压缩包注明“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年级-姓名”。纸质版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我校松江校区博识楼106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3.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竞争名额学生情况一览表
5.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
附件3.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4.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竞争名额学生情况一览表.xlsx